

2023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县城区限放烟花爆竹
“最是人间烟火味”,为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浓厚节日氛围,2023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衡东县城区有序限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21日(大年三十)、1月22日(正月初一)、2月5日(正月十五)三天,允许在重点禁止燃放区域范围以外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的前提下,重点禁止燃放区域划定为:客运站、公交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商业街(区)、公园、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医疗机构、敬(养)老院、高层建筑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县政府空气监测站点300米管控区域内等。
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将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规燃放行为。
爱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我们在此倡议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之后及时清理地面残留垃圾,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入手,做宜居、宜业、宜游美丽衡东建设的参与者,共同维护良好的人居环境。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广大市民群众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一审:董丹丹
二审:廖婷婷
三审:罗晓伟
责编:董丹丹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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